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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国消费税部正式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成为泰国首批获得政府批准的EV 3.5政策的汽车品牌。EV 3.5 政策是泰国政府在 EV 3.0 政策后推出的第二阶段电动车奖励措施,
泰国为东南亚第二大经济体,同时是亚洲第四大汽车组装及出口国,号称“亚洲底特律”。2023年11月1日,泰国总理兼财政部长赛塔主持召开国家电动汽车政策委员会首次会议,讨论制定各方关注的第二阶段电动汽车奖励措施EV 3.5细则,预计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随后,泰国国家电动汽车政策委员会通过了EV 3.5,从2024年起至2027年,实施期为四年,其中包括对新售电动汽车及电动机车提供5000至100000泰铢不等的补贴,并同步调降进口关税和消费税。
在EV3.5措施中,政府将按照不同车型和电池尺寸提供补贴,具体如下:
售价不超过200万泰铢、电池容量大于50千瓦时的电动汽车,每辆将获得5万至10万泰铢的补贴;电池容量小于50千瓦时的电动汽车,每辆将获得2万至5万泰铢的补贴。
售价不超过200万泰铢、电池容量大于50千瓦时的电动皮卡车,每辆将获得50000至100000泰铢的补贴。
售价不超过15万泰铢、电池容量大于3千瓦时的电动摩托车,每辆将获得5000至10000泰铢的补贴。相关机构将共同讨论确定适当的补贴标准并提交内阁进一步审议。
EV3.5措施实施前两年内,售价低于200万泰铢的整装电动汽车,进口关税下调至不超过40%;售价低于700万泰铢的电动汽车,消费税从8%下调至2%。
设定条件以刺激对泰国投资,针对享有激励措施的企业,在2026年内汽车进口与国产比例为1:2,即进口1辆,生产2辆。到2027年该比例将增至1:3。同时规定,进口和国产汽车的电池应符合泰国工业产品标准,且必须通过国家汽车和轮胎测试中心的检验。
此外,泰国税务厅将延长符合EV3.0措施条件的电动汽车的注册期限,从原来规定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延长到2024年1月31日之前注册。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秘书长纳立表示,EV3.5措施增强了政府政策的连续性,为推动泰国成为地区电动汽车中心,吸引新投资者到泰国建立生产基地,包括鼓励现有企业家向电动汽车行业转型。以上举措将助力泰国保持作为东盟第一、世界前十的汽车领导者地位,以及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