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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交通部宣布了一项旨在加强航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规定,要求所有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五个小时及以上时,必须为乘客提供全额退款的选项。这一新规已经在9月2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马来西亚在提升航空服务质量、保障乘客权益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曾在记者会上表示,由于收到的航班延误投诉激增,促使交通部迅速行动,通过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对《马国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进行了修订。
新规定明确指出,若航班延误时间达到或超过五个小时,航空公司不仅要退还乘客的机票费用,还需包括燃油附加费、离境税及机场税等所有相关费用,这一政策同样适用于原本标注为不可退款的机票。
陆兆福部长强调,全额退款措施为那些因航班延误而不愿继续行程的乘客提供了更加灵活和人性化的选择。“我们深知,临时寻找并购买其他航班的机票往往会增加乘客的经济负担。因此,这一新规旨在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让乘客在遭遇航班延误时能够拥有更多的自主权。”
此外,新准则还规定,从明年1月起,航空公司必须在航班启程前至少两个星期通知乘客任何航班时间的变化,除非是由于特殊情况或不可避免的技术问题导致的延误。这一规定旨在提高航空公司的透明度,确保乘客能够提前做出相应安排。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航空公司的监管,马来西亚交通部还延长了乘客对航空公司投诉的有效期限,从原来的一年延长至两年。对于不遵守新准则的航空公司,将面临高额罚款,首次违规罚款可达20万令吉,重犯的罚款金额更是可达首次罚款的10倍。
陆兆福部长表示,这些新措施的实施是马来西亚政府致力于提升航空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体现。他承诺,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将继续密切监控航空公司的表现,确保它们严格遵守新的行业标准。
近期,马来西亚航空集团因航班服务中断事件频发而备受关注。集团已宣布暂时缩减旗下马航、飞萤及Amal航空的班次,以应对新飞机延迟交付导致的运营飞机数量不足问题。这一决定对马国国内及国际航班造成了较大影响,引发了民众的不满和投诉。在此背景下,新规定的出台无疑为乘客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权益保障。